關於個人資料(私隱)條例 (“條例”) 的聲明書
綠專信貸有限公司 (下稱“綠專信貸”)承諾遵守《個人資料(私隱)條例》(香港法例第 486 章) (“條例”)下有關管理個人資料的規定,保障綠專信貸所持有的個人資料的私隱、保密性及安全。遵守條例不單是綠專信貸管理層所逢行的宗旨,同時更是本公司每一位職員的直接責任,本聲明書清楚規定有關收集個人資料的目的及如何確保個人資料不被外洩。
綠專信貸將小心保管客戶所有提供的個人資料。客戶如有需要時,有權查閱及更正有關的個人資料。
客戶需注意以下事項:-
A.客戶在綠專信貸就開設或延續賬戶、建立或延續信貸或分期貸款或要求本公司提供服務時(包括但不限於本公司之私人貸款、循環貸款、樓宇按揭服務等),客戶需不定時向綠專信貸提供有關的資料,以作處理及審批該項申請。
B.若客戶未能提供有關的資料,或會導致綠專信貸不能夠為客戶開設或持續閣下之賬戶或建立或延續本公司信貸或分期貸款或要求本公司提供服務。
C.客戶與綠專信貸在延續正常業務運作中,綠專信貸亦會收集客戶的資料,例如親身或以電話或網上申請貸款或延續分期貸款戶口。
D. 客戶有關的資料(不論是在客戶與綠專信貸的關係終止前或後及或者客戶之信貸或服務獲提供與否)可能會用作於下列用途:
i. 提供服務和信貸便利給客戶之日常運作;
ii. 在客戶申請信貸時進行的信貸調查,及每年進行一次或以上的定期或特別戶口審查。該等戶口的審查將有助本公司判斷 應否增加或減少客戶的信貸額或維持客戶的信貸額不變;
iii. 編制及維持本公司的信貸評分模式;
iv. 協助其他財務機構作信用檢查及追討債務;
v. 確保客戶維持可靠信用;
vi. 設計為客戶使用的財務服務或有關產品;
vii. 為綠專信貸的財務產品或服務及/或其他指定的人仕或商務上的合伙人作出的產品發展、研究、設計、推行及推廣及為各類 產品或服務的營運及管理用途;
viii. 計算本公司與客戶之間的債務;
ix. 向客戶及為客戶的責任提供抵押的人仕追收欠款;
x. 本公司為履行任何對其有約束力的法例的規定而作出有關披露;
xi. 與客戶或其他人仕有關的資料作比較以進行信貸調查,資料核實或以其他方法產生或核實資料,不論有關比較是否為對該客戶 採取不利的追討行動;
xii. 使綠專信貸的實在或建議承讓人,或綠專信貸對客戶的權利的參與人或附屬參與人評核意圖成為轉讓,參與或附屬參與的 交易;及
xiii. 與上述有關的用途。
E. 綠專信貸會 會對其持有的客戶資料保密,但本公司可能會把該等資料提供給下述各方作第(D)段列出的用途 :
i. 任何代理人、承包商或就綠專信業務運作有關而提供行政、電訊、電腦、付賬、債務追討或証券結算或其他服務的第三者服務供應者;
ii. 任何對綠專信貸有保密責任的人士,包括就有關資料有保密承諾而與綠專信貸同屬一集團的公司;
iii. 信貸資料機構; 而當客戶欠賬時,則可將該等資料提供給債務追收代理;
iv. 任何與客戶有交易或閣下擬與其進行交易的金融機構或信用卡發咭公司;
v. 任何對客戶之任何或所有債務作出或擬作出擔保或提供或擬提供第三方抵押品的人、代理以及/或賣方;
vi. 任何與綠專信貸已建立或擬建立任何業務關係的人;
vii. 任何根據 綠專信貸或其分行需遵守的法律要求而向其作出披露的人士;
viii. 任何綠專信貸的實質或擬承讓人,或任何綠專信貸就一名客戶的權益的參與人或附屬參與人或承讓人;及
ix. 根據對綠專信貸或其代理不時適用的法律、規令、規則、命令、判決、司法解釋或指令 (不論有否等同法律的效力),包括但不限於任何對綠專信貸或其任何分行有約束力的監管機構之要求、守則、指引、政策、慣例、常規、建議或要求 (不論強制性與否) 而作出披露的人士。
F.客戶有關的資料亦會在客戶日常與綠專信貸交往中以下列方式被收集:
i. 直接向閣下收集的資訊,如開設或延續賬戶、成立或延續信貸或提供服務時;
ii. 閣下開出支票或存入款項時;
iii. 在閣下致電綠專信貸、造訪綠專信貸的網站,檢視綠專信貸的線上廣告時 (其中部份資料將透過“Cookies”形式收集)、或以其他方式與綠專信貸聯絡;
iv. 將綠專信貸針對閣下所收集的所有資訊加以結合;
v. 公眾可查閱資料, 例如: 土地註冊處紀錄。
G.根據條例的條款,綠專信貸有權就處理任何查閱資料的要求收取合理費用。
H. 資料當事人可隨時及在不收任何費用下選擇不收取綠專信貸之宣傳資料,請以書面形式通知資料保護主任。
I. 在直接促銷中使用資料 綠專信貸擬把資料當事人資料用於直接促銷,而綠專信貸 為該用途須獲得資料當事人同意(包括表示不 反對)。就此,請注意︰
i. 本公司可能把本公司不時持有的資料當事人姓名、詳細聯絡方式、產品及服務組合資料、交易模式及行為、財務背景及人 口統計數據用於直接促銷;
ii. 可用作促銷下列類別的服務、產品及促銷標的:
a) 所有貸款產品服務;
b) 獎賞、獎勵或優惠計劃及相關服務及產品;
c) 綠專信貸 品牌合作夥伴提供之服務及產品(該等品牌合作夥伴名稱會於有關服務及產品的申請表格上列明,視情況而定); 及
d) 為慈善及∕或非牟利用途的捐款及捐贈;
iii. 上述服務、產品及促銷標的可能由 綠專信貸及∕或下列各方提供或 (就捐款及捐贈而言)徵求:
a) 綠專信貸任何成員;
b) 第三方獎賞、客戶或會員、合作品牌或優惠計劃供應商;
c) 綠專信貸及綠專信貸有限公司任何成員之品牌合作夥伴 (該等品牌合作夥伴名稱會於有關服務及產品的申請表格上 列明,視情況而定);及
d) 慈善或非牟利機構;
iv. 除由綠專信貸促銷上述服務、產品及促銷標的以外,綠專信貸亦擬將以上(I)(i) 段所述的資料提予以上(I)(iii)段所述的全部或任 何人士,以供該等人士在促銷該等服務、產品及促銷標的中使用,而綠專信貸為此用途須獲得資料當事人書面同意(包括表 示不反對);
v. 綠專信貸可能因如以上(I)(iv)段所述將資料提供予其他人士而獲得金錢或其他財產的回報。綠專信貸會因提供資料予其他人士 而獲得任何金錢或其他財產的回報, 綠專信貸會於以上(I)(iv)段所述徵求資料當事人同意或不反對時如是通知資料當事人。 如資料當事人不希望綠專信貸如上述使用其資料或將其資料提供予其他人士作直接促銷用途,資料當事人可通知綠專信貸行使 其選擇權拒絕促銷。
J.在綠專信貸批出信貸安排予客戶或其他客戶作為擔保人之借款人時,客戶同意閣下之客戶信貸資料可被提供予信貸資料服務機構,或在欠賬時提供予債務追收代理,而個人信貸資料實務守則 (“守則”) 容許,如客戶或該借款人有超過60天的拖欠還款的記錄,客戶的賬戶資料可被信貸資料服務機構保留至還清所有拖欠還款的日期起計之五年。此外,如客戶因被頒布破產令而導致任何金額被撇帳,不論客戶的帳戶還款資料是否顯示超過60天的拖欠還款紀錄,客戶由信貸資料服務機構所持有的帳戶還款資料會在全數清還該拖欠還款後繼續保留5年,或由客戶提出證據通知信貸資料服務機構閣下已獲解除破產令的5年止 (以較先出現的情況計算)。
K. 客戶在該貸款全數清還而借貸賬戶結束時,有權指示綠專信貸要求信貸資料服務機構自其資料庫中刪除與該已結束賬戶有關的任何帳戶資料,條件是在緊接賬戶結束前5年內,賬戶並沒有出現超過60天的拖欠還款紀錄。就此通知書而言,“帳戶資料”可包括帳戶一般資料 (例如帳戶的成立日期、償還條款、閣下是作為借款人抑或是擔保人、獲批的貸款額等等) 及帳戶的還款資料 (例如還款額、未付的欠款額、拖欠款項資料包括拖欠貸款的數額及日數)。
L. 綠專信貸有權根據守則的容許下不時向信貸資料服務機構使用及獲取有關閣下的資料。除此之外,下列關於客戶及客戶的按揭帳戶一般資料會被提供予信貸資料服務機構,於信貸資料庫內產生按揭宗數,讓信貸提供者共用:-
i.個人的姓名;
ii. 個人的身份 (即借款人、按揭人或擔保人);
iii. 香港身份證號碼或旅遊證件號碼;
iv. 出生日期;
v. 地址;
vi. 帳戶號碼;
vii. 信貸種類;
viii. 帳戶狀況 (生效、已結束、已撇帳等);及
ix. 帳戶結束日期。
M. 網上保安:
綠專信貸會按照嚴格的保安及保密標準保障在互聯網上提供給 綠專信貸的任何資料。並已採用加密法在互聯網上傳輸敏感性的資料,以保障個人的私隠。
N.任何關於資料查閱或資料更正,或關於資料政策及實務或資料種類等要求,應向以下人士提供:
綠專信貸有限公司
資料保障主任
香港 九龍旺角登打士街23號嘉興商業中心12樓1204室
電話 :852 – 3564 9928
傳真 :852 – 3956 5870